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必须向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其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节目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 报送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系统开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三、年报内容(节目制作类)
主要包括以下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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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说明 |
|---|---|
| 机构基本信息 | 法人、地址、联系方式、股东结构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编导、摄像、后期等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综艺、纪录片、短视频等)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制作、是否参与“饭圈”整治等 |
| 附件上传 |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节目样片截图、员工社保记录等 |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系统公示)
- 不予换发新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 暂停业务受理(如申请《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 严重者可吊销许可证
✅ 五、操作流程(简要)
- 登录系统: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 → 提交审核
- 等待省级广电局审核(一般1–2个月)
-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年报已完成”
✅ 六、注意事项
- 必须如实填写,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
- 财务报表需盖章,建议提前准备审计报告;
- 节目样片截图需带台标或片头,证明为自制内容;
- 建议提前1–2周提交,避免系统拥堵或退回修改。
✅ 七、模板/样例(节目制作类)
如需,我可以提供: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Word)
- 财务报表样例
- 节目截图格式示例
- 常见退回原因清单
📌 总结一句话:
每年3月31日前,登录总局系统,如实填写年报,否则影响换证和业务开展。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的机构,我可以给你省级广电局的联系方式或地方系统入口,需要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