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目的是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
年审适用对象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电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公司、节目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网络视听平台)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卫星设备安装机构)
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许可证可能失效,需重新申请。
年审核心内容
| 审查维度 | 具体要求 |
|---|---|
| 资质合规性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登记信息是否变更(如法人、地址、股东等)。 |
| 业务合规性 | 是否超范围经营(如未持证制作新闻类节目、违规引进境外影视内容)。 |
| 人员与场地 | 是否具备最低要求的持证专业人员(如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资质人员)、实际办公场地。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虚假注资或抽逃资金。 |
| 行政处罚记录 | 年度内是否被广电部门警告、罚款或暂停业务(需提交整改报告)。 |
年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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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播出量、收入、合作平台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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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材料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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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节目制作机构:需提供3部以上已发行作品的版权证明(如发行许可证、上线备案号)。
- 网络视听平台:需提交内容审核制度、用户举报记录、违规内容整改报告。
- 播出机构:需提交收视率数据、广告播出合规证明(无医疗保健品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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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证明
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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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若涉及外资或股东变更,需补充《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合规声明。
年审流程
- 线上申报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提交电子材料。 - 省级初审
由省级广电局审核材料,2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如需整改,需10日内补充)。 - 总局复审(部分机构)
中央直属机构或涉及外资的,需提交总局终审。 - 结果公示
通过年审的,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未通过的,限期整改(最长3个月),逾期仍不合格则吊销许可证。
未通过年审的常见原因违规**:如2022年某平台因播出未备案的境外动画被暂停年审。
- 人员不达标:无法提供3名持证专业人员(部分省份要求社保记录)。
- 虚假材料:伪造收视率或版权证明(会被列入行业黑名单,3年内禁入)。
注意事项
- 提前3个月自查:重点检查内容库是否存在未备案的境外影视、微短剧等。
- 外资限制:节目制作机构外资持股不得超过49%,且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年审代办风险:部分中介声称“包过”,但总局明确禁止代办,需警惕诈骗。
政策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4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电发〔2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