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填报: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或新办业务。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保存回执截图或打印年报成功页面,以备查验。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到期不予换发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影响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等

✅ 六、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地方系统同步填报,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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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拨打属地广电局电话确认具体要求

✅ 七、建议操作步骤(简洁版)

  1. 登录总局系统 → 注册/绑定机构账号
  2.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
  3. 提交并打印回执
  4. 如有地方要求 → 同步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广电局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是否首次年报、是否零申报,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操作清单模板下载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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