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都必须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的机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http://www.nrta.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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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税收等(部分省份要求)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视听节目、合拍片、出口等 |
✅ 四、年报流程
- 登录系统:http://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填写年报: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
- 提交审核:提交后由省级广电局审核
- 结果查询: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年报通过”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延续、变更
- 连续两年未年报,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上市、合拍片备案等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节目清单、财务报表)
- 如未实际开展业务,也需零申报
- 若许可证已过期或不再使用,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信用风险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有本地系统或补充材料要求,建议:
- 关注省级广电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通知
- 拨打当地广电局电话确认细节
✅ 八、常见问题速答
| 问题 | 回答 |
|---|---|
| 没拍节目也要报吗? | ✅ 要,必须“零申报” |
| 年报收费吗? | ❌ 不收费,谨防中介诈骗 |
| 可以代办吗? | ✅ 可委托第三方,但需授权 |
| 年报后还要年审吗? | ✅ 部分省份需年审盖章,看通知 |
📞 九、联系方式(建议)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系统技术支持:010-86096126(总局系统)
- 北京市广电局:010-65158126
- 上海市广电局:021-24022123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实际经营,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操作指引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