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手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国家广电总局或省局官网发布) |
| 提交截止时间 |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略有差异) |
| 结果公示时间 | 6月~7月(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公示“年检合格名单”) |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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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专业人员数量、社保缴纳情况)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违规记录(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被投诉)
- 许可证使用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转借出租)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年检不合格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广电类许可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五、操作入口(2025年最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z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登录 → 填写并提交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社保记录、财务报表、节目样片等)
- 关注省局通知(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本地细化要求)
- 如为首次年报,建议委托熟悉广电政策的代理机构协助,避免因格式或内容问题被退回
📌 示例:北京某制作公司年报截图(2024年)
✅ 状态:已提交
📅 提交时间:2024年3月15日
📊 制作节目:12部网剧、3部短剧、1部纪录片
👥 持证人员:8人(全部缴纳社保)
📉 年收入:1200万元(净利润180万元)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哪种许可证(制作?播出?网络视听?),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报入口、模板、注意事项,甚至帮你检查去年是否合格。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