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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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是否发行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广播电视业务收入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其他 是否参与网络剧、网络电影、短视频制作等

✅ 五、注意事项

  1. “零申报”也需填报: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年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3. 截图保存:建议填报后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或截图,作为凭证。
  4. 地方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地方系统同步填报,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六、未年报后果

情形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连续两年未报 可能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被吊销后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七、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1. 登录系统 → 更新机构信息 → 填写年报 → 提交 → 下载回执
  2.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查看是否有补充通知
  3. 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系统客服或发函至省广电局重置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新持证机构,今年也要报(即使只拿了1个月)。
  • 如果你是MCN机构短视频公司,但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也必须报。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模板(Excel或Word),或者帮你检查是否已年报成功,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机构名称是否已注册系统。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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