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面临许可证吊销。
✅ 三、年报方式
线上填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管理”模块 → 使用机构账号登录 → 填写并提交年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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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求(部分地区)
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线上+线下结合,或额外提交纸质材料至当地广电局。
✅ 四、年报内容(系统内填写)
- 机构基本信息(注册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 人员情况(持证专业人员数量、离职情况)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电视剧、网络剧、专题片、综艺等)
- 实际营收、利润、纳税情况
- 是否参与境外合作、合拍项目
- 违规记录(是否被行政处罚、投诉举报)
- 其他(如许可证是否遗失、是否申请注销等)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若当年无业务,也需提交“零申报”,不可不填。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许可证续办。
- 许可证有效期:年报与续证无关,但逾期不年报会影响续证资格(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到期需提前30日申请换证)。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避开高峰期。 |
| 法人变更? | 需先完成系统内“变更申请”,再提交年报。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即登录系统,避免3月扎堆导致系统崩溃。
- 截图备份:提交后保存回执截图,以备后续检查。
- 关注通知:定期查看国家广电总局官网或当地广电局公众号,获取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