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要点: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逾期视为未年报)。
  • 2025年年报时间: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 三、年报平台


✅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说明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人员情况 持证机构需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
经营情况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行政处罚 是否受到过广电部门行政处罚
许可证状态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系统公示)
  • 许可证失效(连续两年未年报,许可证将被注销)
  • 影响新证申请或换证
  • 影响项目备案(如电视剧、网络剧、动画片等)

✅ 六、操作建议

  1. 提前准备材料:包括作品备案号、播出证明、人员社保记录等。
  2. 登录系统:用法人账号登录总局平台,进入“年度报告”模块。
  3. 如实填写:不要空报、虚报,系统会抽查。
  4. 提交后截图保存:建议下载PDF年报回执,存档备查。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没有制作作品怎么办? 可填写“无实际经营”,但连续两年无作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人员不足3人怎么办? 需尽快补缴社保或补充人员,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条件。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报吗? 不能,需先换证再年报。

✅ 八、模板参考(简要)

【年报填写示例】
- 是否开展业务:是
- 制作节目名称:《XXX》
- 备案号:(国家广电总局)字第XXX号
- 播出平台:爱奇艺/央视/优酷
- 制作人员:张三、李四、王五(附社保编号)

✅ 九、如需代办或咨询

如你是机构负责人但不熟悉系统操作,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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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当地广电局传媒科
  • 或委托有资质的广电许可证代办机构(注意防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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