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局负责监管,未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业务。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参加年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审时间节点(以2025年为例)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1月–3月 各单位向属地广电局提交年审材料
初审与公示 3月–4月 省级广电局初审,公示不合格名单
总局复核 4月–5月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通报结果
结果公布 5月底前后 公布“合格”“整改”“不合格”名单

✅ 三、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机构为例)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官网下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等)
  5. 财务人员与制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股权转让说明等)

✅ 四、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 后果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整改 限期1–3个月整改,整改后复审
不合格 许可证将被吊销,不得继续制作节目

✅ 五、常见问题提醒

问题 建议
无实际业务 需提交“零业务说明”,否则易被吊销
人员社保不全 至少需3名以上专职人员社保在册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视为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
跨省搬迁 需先变更许可证主体,再参加年审

✅ 六、年审入口与官网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1月初: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下载年审通知;
  2. 1月中旬:准备材料,重点核查社保、业务报告;
  3. 2月底前:提交材料至属地广电局(部分省份可线上提交);
  4. 3月–4月:关注初审结果,如有整改要求,立即补材料;
  5. 5月:查看总局通报,确认是否“合格”。

📌 特别提醒

若你公司是2023年或2024年新拿证第一年也需参加年审,即使无业务也要提交“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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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电视台、MCN等),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模板+材料清单+联系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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