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常见类型)
| 许可证类型 | 适用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公司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电视台、广播电台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网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B站等)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安装服务企业 |
年审时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按要求上传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系统: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年度审核表 | 系统填写后生成,需盖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需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 |
| 持证期间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部分省份要求审计报告) |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模板由系统提供 |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变更说明、股东变更证明等 |
年审流程(线上为主)
-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选择“年度审核”事项
选择对应许可证类型,填写年审表格。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上传材料
按系统提示上传PDF或图片格式材料。 -
提交并等待审核
地方广电局初审 → 国家广电总局备案(部分类型)。 -
结果查询
系统显示“年审通过”或“需整改”,未通过者需限期补正。
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逾期年审 |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 无实际经营 | 仍需提交“零报告”,否则可能被列为异常。 |
| 许可证过期 | 年审≠续期,许可证到期前需另行申请延续。 |
| 变更信息 | 如法人、地址、股东变更,需先完成变更备案再年审。 |
常见问题答疑
Q1:我们去年没有制作任何节目,还要年审吗?
答:必须年审,提交“无业务开展说明”,否则会被列入异常名单。
Q2:年审通过后会有新证吗?
答:不会换发新证,但系统会更新“年审通过”状态,可下载电子回执。
Q3:可以在3月31日后补审吗?
答:部分省份允许延期至4月底,但需书面说明理由,建议提前办理。
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材料,避免1月系统拥堵。
- 关注本地通知:如“北京市广电局”“广东省广电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 咨询窗口:各地广电局设有咨询电话,建议提前确认细节。
如你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类许可证(如节目制作、网络视听、播出机构等),以及所在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链接和材料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