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年审适用对象(常见类型)

许可证类型 适用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影视制作公司、节目制作公司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电视台、广播电台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网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B站等)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卫星电视安装服务企业

年审时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审时间。
  • 各地广电局可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

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按要求上传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系统:

材料名称 说明
年度审核表 系统填写后生成,需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持证期间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部分省份要求审计报告)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系统提供
其他补充材料 如变更说明、股东变更证明等

年审流程(线上为主)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2. 选择“年度审核”事项
    选择对应许可证类型,填写年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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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传材料
    按系统提示上传PDF或图片格式材料。

  4. 提交并等待审核
    地方广电局初审 → 国家广电总局备案(部分类型)。

  5. 结果查询
    系统显示“年审通过”或“需整改”,未通过者需限期补正。


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逾期年审 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无实际经营 仍需提交“零报告”,否则可能被列为异常。
许可证过期 年审≠续期,许可证到期前需另行申请延续。
变更信息 如法人、地址、股东变更,需先完成变更备案再年审。

常见问题答疑

Q1:我们去年没有制作任何节目,还要年审吗?
答:必须年审,提交“无业务开展说明”,否则会被列入异常名单。

Q2:年审通过后会有新证吗?
答:不会换发新证,但系统会更新“年审通过”状态,可下载电子回执。

Q3:可以在3月31日后补审吗?
答:部分省份允许延期至4月底,但需书面说明理由,建议提前办理。


建议

  • 提前准备:12月起整理材料,避免1月系统拥堵。
  • 关注本地通知:如“北京市广电局”“广东省广电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 咨询窗口:各地广电局设有咨询电话,建议提前确认细节。

如你告诉我你持有的是哪类许可证(如节目制作、网络视听、播出机构等),以及所在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年审入口链接和材料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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