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GB)及其地方管理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需参加年检(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1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如北京广电局“年检系统”) |
| 2 |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情况等 |
| 3 | 上传附件 | 包括许可证扫描件、营业执照、税务证明、社保记录、制作业绩证明(如播出证明、合同) |
| 4 | 初审 | 由属地广电局初审(如区文旅局) |
| 5 | 复审 | 省级广电局复审(如北京市广电局) |
| 6 | 结果公示 | 通过年检名单将在省广电局官网公示,未通过机构将被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 四、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节目制作业绩 | 至少完成1部以上合法播出的节目(需提供播出证明或备案号) |
| 人员资质 | 需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从业人员(提供社保记录) |
| 财务合规 | 无严重税务违法记录 |
| 无违规记录 | 近一年内无被广电行政部门处罚记录 |
⚠️ 五、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限期整改(1-3个月)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招投标、融资、合作)
- 吊销许可证(连续2年未参加或未通过)
- 不得再申请《制作许可证》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六、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解答 |
|---|---|
| 无节目制作业绩怎么办? | 可提交“说明函”+“合作意向书”,但多数地区会被驳回,建议提前布局小成本节目备案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检吗? | 不能,需先续证(延期)再年检 |
| 可以找代办吗? |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每年10月起整理业绩、合同、播出证明
- 节目备案:即使未播出,也应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作为业绩
- 人员社保:确保3名以上人员社保在本公司缴纳,且专业对口(编导、播音、影视制作等)
📌 附件:常用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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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86/index.html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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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电局年检系统(示例)
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省份的年检入口、模板、注意事项。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