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供你参考: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方式

✅ 线上填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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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要求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上+线下提交,或额外提交审计报告、社保证明等材料。


📌 四、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持证情况(是否续期、是否变更)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出口节目)
  4.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纳税等)
  5.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社保缴纳)
  6.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被处罚、投诉等)

📌 五、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未开展业务也要报吗? ✅ 必须报,零申报也要填。
忘记年报怎么办? ❗ 会被列入异常名录,需补报并提交说明,可能影响续期。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浏览器360兼容模式,或换时间段再试。
需要盖章吗? 线上提交后,部分省市要求打印年报表并盖章,送交当地广电局备案。

📌 六、年报完成后

  • 系统显示“已提交”或“已审核”即完成。
  • 建议截图保存提交记录,以备后续检查或续期使用。

📌 七、2025年特别提醒

  • 2025年起,部分省市(如北京)已试点与税务、社保数据联网,系统会自动比对数据,虚假填报风险极高
  • 若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建议尽快办理许可证注销,避免年报义务。

✅ 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登录系统 → 完善信息 → 填写年报 → 提交 → 打印盖章 → 送交当地广电局(如要求)
  2.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查看是否有补充通知(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等)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所在的省市,我可以帮你查一下2025年当地的具体要求是否有补充材料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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