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主要包括):
| 项目 | 说明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是否有编剧、导演、摄像等 |
| 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发行、代理等业务 |
| 节目制作情况 | 制作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等(部分省份要求) |
| 合规承诺 |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
✅ 四、注意事项
| 事项 | 提示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 许可证每3年换证,未完成年报将无法换发新证 |
✅ 五、未完成年报的后果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被公示通报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广播电视相关资质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 → 注册/找回账号
-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片等)
- 提交 → 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 → 系统显示“已完成年报”
✅ 七、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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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加盖公章
- 预约现场审核
建议:搜索“[你所在省份]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通知”,查看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知。
✅ 八、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是否今年第一次报、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年报模板或操作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