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单位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供你参考: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公司、工作室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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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进入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登录 → 年报填报


✅ 四、年报内容(重点)

  1.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等)
  2. 持证情况(是否续期、是否变更)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4. 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等核心岗位人数)
  5.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被投诉、处罚、版权纠纷等)
  6.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示
首次年报 新持证单位也要报,哪怕没开展业务
零业务 也要如实填报“无制作、无收入”,不能空着
变更信息 如法人、地址、股东等有变,需先完成变更再年报
补报 逾期后系统会关闭,需联系属地广电局申请补报,流程复杂

✅ 六、年报完成后

  • 系统会生成“年报回执”,建议打印存档
  •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会抽查实地检查,需准备纸质材料备查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 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或属地广电局重置
系统打不开? 换浏览器(推荐IE或Edge兼容模式)
被列异常怎么办? 补报后申请移出异常名录,需提交说明材料

✅ 八、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留截图:填报完成后截图保存回执页
  • 关注属地通知:各省广电局可能发补充通知(如浙江、广东要求额外上传审计报告)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单位、是否首次年报、是否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版的年报模板或填写指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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