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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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进入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登录 → 年报填报
✅ 四、年报内容(主要模块)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制作量、收入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制作剧目名称、类型、播出平台 |
| 合规承诺 |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内容自查报告 |
✅ 五、注意事项
- 零申报也需填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必须提交“零申报”年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截图保存:建议填报后截图或打印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未完成年报将不予换证。
✅ 六、未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法人/机构被限制申请新证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登录系统 → 核对机构信息
- 填写2024年度经营数据
- 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等)
- 提交并打印回执
- 关注系统状态是否为“已审核”
✅ 八、如已错过年报怎么办?
- 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省/市广电局)
- 提交书面说明+补报申请
- 是否接受补报由地方局决定,不保证一定受理
✅ 九、常用联系方式(建议)
| 地区 | 咨询电话(示例) |
|---|---|
| 北京广电局 | 010-86092066 |
| 上海广电局 | 021-22005866 |
| 广东广电局 | 020-61292866 |
建议搜索“所在省份+广播电视局官网”获取最新联系方式
✅ 十、模板下载(可选)
部分省市提供年报填写模板,可在省广电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 《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填报指南》
- 《零申报说明模板》
✅ 总结一句话: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