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相关表述。
- 人员要求: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前3年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被吊销过该许可证。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最新版,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专业人员证明:
3名主要管理人员(如制片人、编导等)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 申请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填写)。
- 其他:
股权构成证明(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
办理流程
- 线上预审:
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czwfw.gov.cn/),选择“省广电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上传材料预审。
- 现场提交:
- 预审通过后,到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窗口(成都市青羊区红星路二段119号)提交纸质材料。
- 或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
- 审核与领证:
审核周期约20个工作日,通过后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地址要求:
注册地址需在成都市辖区内,且实际办公地址需与执照一致。
- 年检与续期:
每年1-3月需进行年度审核,到期前30日办理续期。
- 外资限制:
任何外资成分(含港澳台)均不可申请。
咨询方式
-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028-86596938
- 成都市文广旅局:028-61888300
- 线下窗口: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广电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