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由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授权的地方管理部门)核发的法定资质,适用于在四川省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如影视公司、文化传媒企业、MCN机构等),以下是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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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相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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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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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至少3名相关专业(如编导、播音、摄像等)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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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前3年内,法定代表人及机构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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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含股东构成)。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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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证明
- 3名以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简历及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申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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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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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
- 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成分)。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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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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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
-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四川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处(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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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30个工作日。
- 通过后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股东不得含外资成分(含港澳台)。
- 变更与注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终止业务需办理注销。
- 年报要求:每年1-3月需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平台”提交年度业绩报告。
咨询方式
-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028-86526750(行政审批处)
- 官网:http://www.srtb.gov.cn → “政务服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