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核发,适用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如影视制作公司、文化传媒企业等),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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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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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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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及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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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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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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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证明
- 3名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简历(需注明从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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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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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派出所开具)。
- 股东构成证明(如股权结构图,需追溯至自然人)。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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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选择“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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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上传电子版材料(PDF格式),预审通过后邮寄纸质材料至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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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情况下)。
- 通过后领取许可证(可邮寄或现场领取)。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需办理延续。
- 变更/注销: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
- 外资限制:禁止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申请,中外合资企业需中方占股51%以上。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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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20-61292812(审批窗口)
官网:http://gdgb.gov.cn -
线下办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省广电局政务服务窗口(需预约)。
建议提前通过“粤商通”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预约,避免排队,如需加急,可咨询是否有“绿色通道”服务。
以上是对“广东省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