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专业人员: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播音、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需出具书面承诺)。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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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 广东省广电局官网下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 | 副本复印件(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
公司章程 | 工商调档的完整章程(含股东名单)。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专业人员证明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记录。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
信用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的《无外资及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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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审
-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上传材料电子版预审(3-5个工作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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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纸质材料
预审通过后,向属地市级广电局(如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或省广电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需与网上一致)。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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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部分地市会核查办公场地及设备(如广州、深圳),需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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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发证
材料齐全后,省广电局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通过后发放《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股,需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 变更与续期:许可证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变更法人、地址等需1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 代办服务:可委托专业机构代办,但需确保材料真实性(虚假申报将被列入黑名单)。
咨询方式
-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20-61292812(审批窗口)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 -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电话:020-38920460
建议提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预约,减少排队时间。
以上是对“广东省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