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怎么年审
日期:2025-09-22 17:40:32
栏目:广播电视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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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时间
- 每年1月至3月(具体以各省广电局通知为准,部分省份可能延长至4月)。
- 逾期未年审的许可证可能被吊销,需重新申请。
年审条件
- 持证机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无重大违规记录违规、虚假申报等)。
- 正常开展业务(需提供业绩证明,如制作节目、备案记录等)。
所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
- 年审申请表(省广电局官网下载)。
- 年度业务报告:
- 节目制作情况(名称、时长、播出平台等)。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人员变动情况(如专业技术人员、导演、编剧等)。
- 持证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其他材料(如股权变更、地址变更需额外说明)。
办理流程
- 线上申报: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填写年审信息并上传材料。
- 线下提交:
-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省/市文旅局广电处)。
- 审核:
- 材料初审(5-10个工作日)。
- 现场核查(部分省份抽查,核实办公场地、设备、人员等)。
- 结果公示:
- 审核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或换发新证。
- 未通过者需整改(30天内补交材料)。
注意事项
- 重点核查内容:
- 是否按时备案节目(如电视剧、网络剧需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
- 是否存在“空壳”公司(无实际业务、无专业人员)。
- 常见问题:
- 地址变更:需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年审。
- 人员不足:需补充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
- 咨询方式:
示例(以广东省为例)
- 登录“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政务服务”→“制作机构年审”。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登记表》。
- 提交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省广电局政务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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