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浙江省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内容。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的管理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如编导、播音、摄像等专业)。
- 无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信用承诺书)。
申请材料
- 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含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 人员证明
- 3名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申请企业为缴纳单位)。
- 场地证明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信用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无外资承诺书》和《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模板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
申请流程
- 线上申报
- 登录 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选择“在线办理”。
- 上传材料PDF格式(需清晰盖章扫描件)。
- 初审与现场核查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或属地市级文广旅体局)初审材料,可能抽查办公场所(需提前准备办公设备、人员在场)。
- 审批与领证
- 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下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省广电局窗口)。
注意事项
- 有效期与续期
许可证有效期2年,届满前30日需办理续期(需提交业绩报告)。
- 变更与注销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终止业务需办理注销。
- 外资限制
股东追溯至自然人不得含外资成分(需提供股权结构图至最终自然人)。
咨询方式
-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0571-56351123(审批处)
- 杭州市文广旅体局:0571-85257587(属地企业可咨询市级部门)
提示:材料需真实完整,虚假申报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建议提前与属地广电部门沟通确认细节。
以上是对“浙江省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怎么申请”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