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名称、章程、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注册资本无明确下限(一般建议不少于300万元,部分地市可能有隐性要求)。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的管理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3. 场地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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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 具备开展节目制作所需的设备(如摄像机、编辑机等,需提供清单或购买发票)。

申请材料

  1.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含股东构成)。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 专业人员证明

    3名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劳动合同。

  3. 场地与设备证明

    •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 设备清单(注明名称、数量、用途)。
  4. 其他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江苏省局官网下载)。
    • 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承诺)。

办理流程

  1. 线上申请

    • 登录 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选择所在市(如南京、苏州等)提交材料。
  2. 线下提交

    • 材料初审通过后,需向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属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提交纸质材料(部分地市可全程网办)。
  3. 审批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实际约15-30天(需补充材料可能延长)。

  4. 领证

    审批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许可证,或选择邮寄。


注意事项

  • 年检:每年1-3月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年度审核材料(如业绩、人员变动等)。
  • 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办理续期。

咨询方式

  •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电话:025-84651510(传媒机构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
  • 各地市文广旅局(如南京、苏州等)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江苏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江苏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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