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许可证(通常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交易等经营活动的法定资质,以下是关键信息:


许可证全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适用主体

  • 企业/机构:包括影视公司、文化传媒公司、网络平台等。
  • 个人: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需注册公司或机构。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境内注册的内资公司(不含外资)。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 无违法违规记录: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相关处罚。
  •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范围。

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合规)。
  • 公司章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主要专业人员(至少3名)的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证明。
  •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股东构成证明(追溯至自然人,确保无外资)。

审批流程

  1. 地方申请:向公司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如省广电局)。
  2. 审核:20-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齐全时)。
  3. 领证:通过后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需续办。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严禁外资(含港澳台)参与,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
  • 年检:每年需参加省级广电部门的年度审核。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面临罚款、节目下架、吊销执照等。

常见问题

  • 网络剧/短视频需办理吗?
    若制作机构从事商业性网络视听节目(如网剧、综艺),需此证。
  • 代办服务:可通过专业代理机构协助,但需确保材料真实。

官方依据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材料模板或地方政策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省广电局或专业法律/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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