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 主体资格确认

    • 申请主体须为内资企业(不含外资),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材料准备

    按清单准备完整材料(见下文),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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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线申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官网,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4. 提交纸质材料

    •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省广电局或市文旅局)。
  5. 审核与现场核查

    材料初审通过后,部分省份会进行现场核查(办公场所、设备、人员等)。

  6. 领取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审核通过后(通常20-40个工作日),凭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所需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填写完整)。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范围)。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专业人员材料

  • 主要管理人员(至少3名)
    • 身份证、学历证书(影视、传媒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 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需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
    • 业绩证明(参与过的节目片尾截图或合同复印件)。

办公场所证明

  •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 办公场地照片(需显示门牌、办公设备、制作设施等)。

其他材料

  • 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承诺)。
  • 设备清单(摄像机、编辑机等,附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
  • 企业申请报告(说明业务规划、制作能力等)。

注意事项

  1.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投资或持股。
  2. 年检要求:许可证有效期2年,每年需参加广电局年检(提交业绩报告)。
  3. 变更与注销: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处1-5倍违法所得罚款,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问题

  • Q: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
    A:不可以,必须为企业法人。
  • Q:是否需要实缴注册资本?
    A:无实缴要求,但注册资本建议≥300万元(部分省份隐性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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