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如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的法定资质,以下是2024年最新办理要求及标准:
申请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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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必须为企业法人(内资公司,不含外资),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 个人、个体工商户、分公司、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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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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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无明确最低限额(认缴制即可),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建议不低于100万元)。
人员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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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人员
- 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
-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
- 专业背景证明(如影视类院校毕业证书或行业工作经历证明)。
- 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播音主持等),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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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场地与设备要求
- 办公场地
需提供真实办公地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不可为虚拟地址)。
- 制作设备
需具备基本的节目制作设备(如摄像机、剪辑软件等),需提供设备清单或购置发票。
申请材料清单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需含股东名单及出资比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主要管理人员(3名)的身份证明、学历/职称证明、劳动合同;
- 办公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节目制作设备清单;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格式);
- 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成分)。
审批流程
- 提交申请
- 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省广电局)提交材料。
- 审核周期
法定20个工作日,实际约1-2个月(需补充材料可能延长)。
- 领证
审核通过后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办理续期。
注意事项
- 禁止事项
- 不得制作时政新闻类节目(需另行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外资成分(含港澳台)不得参与,需通过“VIE架构”规避。
- 后续监管
持证机构需每年1月提交《年度业绩报告》,连续两年未开展业务可能被吊销许可。
常见问题
- Q:影视公司无专业人员能否挂靠?
A:不可!需真实聘用并缴纳社保,挂靠属违规。 - Q:已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是否还需此证?
A:需先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才能申请网络剧片备案。
建议:首次申请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避免因材料不规范被驳回,具体可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或咨询当地广电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要求标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