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是制作机构合法从事电视剧(含网络剧)拍摄、制作、发行的前置行政许可,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法规,未取得该许可证的机构不得从事电视剧制作相关业务。
许可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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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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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广播电视节目(包括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等)。
- 发证机关: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
- 有效期:2年,需提前30日申请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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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仅限电视剧)
- 特殊要求:需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满2年且无违规记录,方可申请。
- 有效期:2年,由国家广电总局核发。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境内公司(不含外资),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专业人员: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
- 资金与场所:无明确金额要求,但需具备固定办公场地和必要设备。
-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及股东构成说明(需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主体)。
- 主要管理人员(3名以上)的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申请报告(含机构简介、制作能力说明等)。
-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如可行性报告、设备清单)。
办理流程
- 地方机构:向注册地省级广电局提交申请(如北京广电局、上海文旅局)。
- 中央单位:直接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
- 审批时间:通常20-30个工作日(地方可能更快)。
- 公示:获批后名单会在官网公示。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参股或控股,需穿透核查股东背景。
- 网络剧备案:2022年起,网络剧也需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备案拍摄。
- 变更与注销: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 违规处罚:无证制作可面临罚款(违法所得5-10倍)、没收设备、甚至吊销执照。
查询与咨询
- 官网:国家广电总局(http://www.nrta.gov.cn)或地方广电局官网。
- 电话咨询:国家广电总局政务大厅 010-86091111。
建议通过正规代理机构或律师协助申请,确保材料合规,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模板或流程细节),可补充说明具体需求。
以上是对“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