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是影视制作机构合法开展业务的必备资质,但两者适用范围和审批要求不同,以下是详细说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适用范围:
制作、发行非电视剧类的广播电视节目(如综艺、专题片、纪录片、动画等)。
审批机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根据机构性质和业务范围)。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
- 人员要求:有适应业务范围的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
- 资金与场所: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一般无明确金额限制)和固定办公场所。
- 无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司章程;
- 主要人员简历及专业证明;
- 办公场地证明;
- 申请表(总局或省级局官网下载)。
有效期:2年,到期需提前30日申请延续。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乙种)
适用范围:
制作、发行电视剧(含网络剧、网络电影等)。
分类: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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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种证:长期有效(每2年审核一次),仅限持证的国有或大型制作机构(如央视、省级台下属单位)。
- 乙种证:针对单部电视剧,有效期180天,需每部剧单独申请。
审批机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司)。
申请条件:
- 甲种证: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近2年制作完成6部以上单本剧或3部以上连续剧(且无违规记录)。
- 乙种证: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提供剧本、制作计划、资金证明等。
申请材料:
- 电视剧备案公示文件(通过“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申报);
- 剧本(含完整大纲);
- 制作资金证明(如银行流水或投资协议);
- 主创人员合同(导演、编剧等);
- 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
关键区别
| 项目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
|---|---|---|
| 非电视剧类节目(综艺、纪录片等) | 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 | |
| 有效期 | 2年(需延续) | 甲种:长期;乙种:180天/部 |
| 外资限制 | 禁止外资 | 禁止外资 |
| 审批层级 | 总局或省级局 | 总局(电视剧司) |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制作机构持股。
- 网络剧备案:2023年起,网络剧、网络电影需通过“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备案,无需单独乙种证,但需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违规处罚:无证制作可面临节目下架、罚款(违法所得5-10倍)、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办理流程建议
- 先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省级局办理,约20个工作日)。
- 电视剧项目:通过备案系统公示后,再申请乙种证(每部剧单独申请)。
- 甲种证:需积累作品后向总局申请,门槛较高。
如需进一步协助(如材料模板或地方政策差异),可补充说明具体需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