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如电视剧、综艺、专题片、动画片等),不包括电影。
关键区别:
- 电影拍摄需取得《电影摄制许可证》(已改革为备案制,但仍需向国家电影局备案)。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由广电部门审批,而电影相关资质由国家电影局管理。
例外情况:
若电影最终以电视剧形式备案并通过审查(如迷你剧、网络剧),则可能适用广播电视许可证,但需明确按电视剧标准申报,且不能作为院线电影发行。
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电影主管部门(如省级电影局)确认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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