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期时间要求
- 提前办理: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国家广电总局)提交续期申请。
- 逾期处理:若许可证已过期,需按新办流程重新申请,可能影响业务连续性。
续期条件
- 持证期间无违规记录(如未因违规被处罚或整改)。
- 持续符合资质要求:
- 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正常存续)。
- 有适应业务范围的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
-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设备。
- 完成节目制作业绩(部分省份要求持证期间有实际节目制作成果)。
所需材料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申请表》(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
-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最近两年的节目制作业绩证明(如节目备案表、播出证明、合作合同等)。
-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
- 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企业无违规承诺书(声明无被处罚记录)。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部分省份开通):
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如“XX省政务服务网”),上传材料电子版。
- 现场提交:
将纸质材料递交至省级广电局政务服务窗口(如北京市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审核与公示:
材料初审(5-10个工作日),通过后可能进行公示(7天)。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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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凭旧证换领新证(有效期通常为2年)。
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如北京、上海等地可能要求额外材料(如社保记录、设备清单),需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
- 业绩要求:部分省份对“僵尸企业”(无实际制作)可能不予续期。
- 代办服务:可委托专业机构代办,但需确保材料真实性。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拨打省级广电局政务服务热线(如北京:010-86091111)。
- 官网查询:搜索“XX省广播电视局-办事指南”获取最新要求。
建议:提前2个月启动续期流程,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若企业股权或地址变更,需同步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后再续期。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如何续期”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