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时间
- 全国范围:通常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以各省广电局通知为准,部分省份可能延长至4月)。
- 例:北京市2024年年审时间为1月15日至3月15日,广东省为2月1日至3月31日。
年审部门
- 初审:持证机构向注册地所在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如省广电局、市文旅局广电处)。
- 终审:省级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备案。
年审条件(重点核查)
- 持证期间无重大违规记录(如制作违规内容、被行政处罚等)。
- 持续具备资质要求:
- 有实际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
- 无外资(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 业务开展情况:
- 至少完成1部以上已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或网络剧片(需提供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
所需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年度核验申请表 | 省级广电局官网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需与许可证信息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提交纸质版,年审通过后加盖核验章。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 | ①已发行节目的《发行许可证》复印件;②网络剧片需附《上线备案号》截图。 |
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 3名以上影视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办公场所证明 |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需覆盖至次年年审)。 |
股东追溯证明 | 需提供股权结构图,穿透至自然人股东,承诺无外资(模板由省级部门提供)。 |
线上提交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政务服务”→“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填报信息:上传PDF格式材料,业绩证明需附作品片段(MP4格式,不超过50MB)。
- 现场核验:初审通过后,携带原件到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盖章(部分省份可邮寄)。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限期整改:3个月内补交材料,逾期暂停业务。
- 吊销许可证:连续2年未参加年审或条件不符,许可证作废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注意事项
- 提前准备:业绩证明需提前3个月开始整理,避免因节目未上线导致审核失败。
- 外资核查:2024年起,部分省份要求提供“最终受益人(UBO)声明”,需公证。
- 咨询渠道:拨打省级广电局政务服务电话(如广东省020-61292815)。
建议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或关注属地省级广电局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通知模板,如需代办,选择有广电备案资质的代理机构(需查验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如何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