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业务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4类),必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呼叫中心许可证”),以下是申请该许可证的核心资质条件(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工信部相关规定):
主体资格要求
- 公司类型:必须为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股东追溯至自然人或上市公司无外资)。
- 注册资本:
- 省内经营:≥100万元人民币;
- 全国经营:≥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无要求,但需验资报告)。
-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需明确包含“经营电信业务”或“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表述。
人员与场地要求
- 专业人员:
- 至少3名员工的社保记录(需与申请公司主体一致,近1个月)。
- 需提供计算机/通信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证明(学历或职称)。
- 办公场地:
- 需提供真实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不可为虚拟地址)。
- 需配合工信部或通管局的现场核查。
技术与系统要求
- 呼叫中心系统:
- 需具备自建或租赁的呼叫中心系统,提供系统功能说明(如坐席数量、录音存储、号码接入等)。
- 需提供系统截图、服务器托管协议(若托管在第三方机房)。
- 号码资源:
- 需申请95/96字头短号码或固话号码,需提供与基础运营商(如电信、联通)的中继线协议。
合规性要求
- 业务规范:
- 需提交业务可行性报告(包括服务模式、目标客户、收费方式等)。
- 禁止涉及骚扰电话、诈骗、催收等违规场景(需提供合规承诺书)。
- 网络与信息安全:
- 需通过三级等保测评(非强制,但建议提前准备)。
- 需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如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
申请材料清单
| 类别 | 具体文件 |
|---|---|
| 公司资质 | 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人及股东身份证(追溯至自然人)。 |
| 人员证明 | 3名员工社保记录、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
| 场地证明 | 办公地址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现场照片(需含公司LOGO)。 |
| 技术系统 | 呼叫中心系统说明书、服务器托管协议、中继线协议、号码资源批复(如有)。 |
| 业务文件 | 业务可行性报告、服务合同样本、合规承诺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审批流程与时间
- 提交申请:通过工信部或省级通管局官网在线提交(如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
- 审核阶段:
- 初审(5-10个工作日);
- 实质审查(30-60个工作日,含现场核查)。
- 领证:审核通过后,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需年检)。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若含外资,需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审批(流程复杂,建议剥离外资)。
- 年检与续期:每年1-3月需提交年检报告,到期前90天申请续期。
- 违规后果:无证经营可处10万-100万元罚款(《电信条例》第6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