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icp许可证监管部门

未依法取得ICP许可证(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站由以下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具体分工如下:

网站无icp许可证监管部门


主要监管部门

  • 工信部及地方通信管理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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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是ICP许可证的全国统一审批机构,负责制定政策并监督执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如“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是属地化执法主体,直接负责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 举报途径:通过工信部官网(https://www.miit.gov.cn)或地方通信管理局的“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投诉。
  • 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若网站涉及内容违规(如传播违法信息),网信办可联合通信管理局采取关闭、下架等措施。

其他协同部门

  • 公安机关
    若无证网站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等刑事犯罪,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可立案侦查。
  • 市场监管部门
    对无证经营的网站,市场监管总局(原工商局)可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行政处罚。

举报方式

  • 线上举报
  • 电话举报
    • 工信部申诉热线 12300(转接地方通信管理局)
    • 网信办举报热线 12377

法律后果

  • 行政处罚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无证经营可处以10万至100万元罚款,并责令关闭网站。
  • 刑事风险
    若涉及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地方通信管理局是查处无证网站的一线部门,可直接通过其官网或工信部渠道举报,若涉及内容或犯罪问题,网信办和公安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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