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地方规定,向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或其授权部门申请,以下是关键信息:
办理条件
- 主体资格:
- 企业需注册在青岛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演出经纪”或“营业性演出”。
- 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需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场地要求:
若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如剧院、酒吧等),需提供消防、卫生等合格证明。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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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外资限制:
外资演出经纪机构需中方控股(外资比例≤49%)。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名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及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近3个月)。
- 专项材料: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青岛文旅局官网下载)。
- 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 演出安全预案(含安保、应急措施)。
- 外资额外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务部门核发)。
办理流程
- 线上预审: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上传材料电子版预审。
- 现场提交:
- 预审通过后,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窗口(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与勘验:
材料审核(10个工作日),可能实地核查场地。
- 领证: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回执领取许可证(可邮寄)。
费用与时限
- 费用:免费(官方不收费,代理服务除外)。
- 时限:约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无整改情况下)。
注意事项
- 年检:每年3月前提交上年度经营报告。
- 变更:名称、地址、经纪人变更需30日内申请变更。
- 演出备案:举办演出前需向区级文旅部门备案(如市南区、崂山区等)。
咨询方式
- 官网: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电话:0532-85912888(审批窗口)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行政审批大厅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