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止相关演出活动
许可证过期后,任何营业性演出活动均属违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需暂停所有演出,避免法律风险。
申请许可证延续(若仍在宽限期内)
- 时间要求:需在许可证到期前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通常为文旅局或行政审批局)申请延续。
- 若已过期但未超期太久(如1-2个月):
- 立即补办延续手续,提交材料(见下文),并书面说明逾期原因,部分省份可能酌情处理,但需接受警告或罚款。
- 关键:尽快联系发证机关,确认是否可补办(各地政策差异大)。
若无法延续,需重新申请许可证
- 适用情形:过期时间较长(如超期3个月以上)或不符合延续条件。
- 流程:
- 注销原许可证(如有要求);
- 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 营业执照副本;
- 演出场所使用证明;
- 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 资金证明等(与首次申请相同)。
- 重新审核:约20-30个工作日,通过后发放新证。
接受行政处罚(如有)
- 过期期间擅自演出:文旅部门可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4条,处以5-10倍违法所得罚款(无违法所得的,最高罚10万元)。
- 整改要求:需先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方可重新申请许可证。
关键注意事项
- 提前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建议在到期前3个月启动延续流程。
- 咨询当地部门:立即联系发证机关(如省/市文旅局市场管理处),确认具体补救措施。
- 中介协助:若流程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但需确保其资质。
总结步骤
- 停演 → 2. 联系文旅局确认补救方案 → 3. 补办延续或重新申请 → 4. 缴纳罚款(如有) → 5. 恢复演出。
建议尽快行动,避免因拖延导致更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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