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活动(如演唱会、话剧、音乐节等)必须取得的行政许可,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以下是办理条件和所需资料的详细说明:
办理条件
申请主体资格
- 企业: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演出经纪”或“营业性演出”)。
- 个人:不得作为主体申请,但可作为演出参与者。
- 外资限制:外资不得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外资股比不超过49%。
人员要求
-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至少3名持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 社保要求:上述人员需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
场地与资金
- 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注册资本:无明确下限,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一般建议100万元以上)。
无违法记录
- 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记录。
所需资料清单
基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演出经纪”或“营业性演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至少3名专职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需附社保缴纳证明)。 |
办公场所证明 |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期需1年以上)。 |
公司章程 | 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
专项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表 | 由文旅部统一格式,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模板可在当地文旅局官网下载)。 |
资金证明 | 验资报告或银行流水(部分省份要求注册资本实缴)。 |
安全预案 | 演出活动的安全工作方案(包括消防、应急疏散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
说明 | 如涉及境外演员或团体,需额外提交《涉外演出审批表》及节目单、视频资料。 |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 外资股东材料:如为中外合资,需提交商务部门批准文件。
- 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需提供。
办理流程
- 网上预审:登录当地文旅局官网(如“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材料。
- 现场提交:预审通过后,到政务服务中心文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与勘验:文旅局审核材料(20个工作日内),可能实地检查办公场所。
- 领证:审核通过后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
- 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2年,需提前30日续办。
- 变更事项:如法人、地址、经纪人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 违规处罚:无证演出可处违法所得8-10倍罚款,严重者吊销执照。
咨询渠道
-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
- 地方文旅局:如北京市文旅局(010-55561800)、上海市文旅局(021-23085000)。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文旅局确认细节(如是否需实缴注册资本),如需代理服务,需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机构。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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