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主要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虽然名称中带有“非营业性”,但即使是非商业性质的演出,若涉及公众聚集、售票、赞助、广告合作等情形,仍可能被认定为“营业性演出”,需办理相应许可,以下是办理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明确是否属于“非营业性演出”
根据法规,以下情形无需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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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公益、不售票、无商业赞助的演出(如社区联欢、学校内部文艺汇演)。
- 政府或事业单位组织的免费公益演出(需提前向文旅部门备案)。
- 家庭或私人聚会(不对外开放)。
注意:若演出涉及以下任一情形,则可能被认定为“营业性”,需按营业性演出流程办理:
- 售票或收取费用(含变相收费如“茶水费”)。
- 有企业赞助或广告植入。
- 通过直播、录播盈利(如网络平台打赏)。
非营业性演出的备案流程(无需许可证,但需备案)
若确认属于非营业性演出,需向县级文旅局或演出所在地街道办备案,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 《非营业性演出备案表》(当地文旅局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
- 演出方案(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安全预案)。
- 场地使用证明(如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街道办同意函)。
- 演出人员身份证明(演员、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安全承诺书(由主办方出具,承诺无商业行为、安全责任自负)。
提交备案
- 线下提交:到演出所在地的县级文旅局或街道办文化站提交材料。
- 线上提交: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备案(需注册账号)。
等待审核
- 文旅部门会在5-10个工作日内反馈,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出具《非营业性演出备案回执》。
易被误认为“非营业性”的例外情况
以下情形需按营业性演出办理许可证(流程更复杂):
- 网络直播的公益演出(有打赏或广告即属营业性)。
- 企业年会邀请外部演员(若对外宣传或收取费用)。
- 学校对外售票的演出(即使名义为“募捐”)。
注意事项
- 提前申请:备案需在演出前20个工作日提交(各地要求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审查**:演出内容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违法或敏感内容。
- 安全责任:非营业性演出主办方需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建议购买公众责任险。
咨询渠道
- 电话咨询:拨打当地文旅局市场科电话(如“XX县文化和旅游局”)。
- 官网查询:搜索“XX省政务服务网”,查找“非营业性演出备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