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即非商业性演出备案)的办理手续相对简化,但仍需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适用场景
非营业性演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活动,
- 公益演出(如慈善、慰问)
- 校园内部演出
- 社区/单位内部联欢
- 免费公开演出(无售票、无赞助)
办理部门
- 县级或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常为文旅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所需材料
- 《非营业性演出备案申请表》(当地文旅局领取或官网下载)。
- 演出活动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演员名单等)。
- 场地使用证明(如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同意使用函)。
- 演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外籍演员需护照+签证)。
- 材料(剧本、歌词、视频等,需确保无违禁内容)。
- 安全承诺书(场地安全、消防、应急预案等,需盖章)。
- 主办方资质证明(如学校、社区、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流程
- 提前申请:至少演出前20天提交材料(部分地区要求更早)。
- 材料审核:文旅局审查内容合法性(如涉境外演员需额外审批)。
- 现场核查:部分情况下需实地检查场地安全。
- 备案回执:审核通过后发放《非营业性演出备案回执》。
注意事项
- 禁止变相营利:不得售票、收取赞助或广告费,否则按营业性演出查处。
- 外籍/港澳台演员:需额外提交《临时演出许可证》及文化部门批准文件。
- :涉及政治、宗教、民族等题材需提前专项审批。
简化场景
- 学校内部演出:通常由学校统一备案,无需单独申请。
- 社区公益演出:由街道办或居委会协助办理。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文旅局(如“XX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窗口”),确认细节(如是否需线上预约),材料齐全且无敏感内容时,一般5-10个工作日可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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