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辖区文旅部门)核发的行政许可,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等方式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如演唱会、话剧、音乐节、脱口秀等)。
申请主体
- 演出经纪机构:需先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演出经纪”)。
- 文艺表演团体:需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歌舞团、话剧团等)。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如剧院、Livehouse等,需备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 个体演员:需备案《个体演员备案证明》,但不可独立举办营业性演出,需通过经纪机构或场所申请。
申请条件
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演出经纪”或“文艺表演”。
- 人员资质: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持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资金要求:无明确金额限制,但需与业务规模匹配。
- 无外资: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需符合特殊规定)。
演出场所
- 需具备消防、卫生等安全条件,并完成场所备案。
申请材料
-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名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及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近3个月)。
- 申请表:深圳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
- 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如自有场地)。
- 安全预案:消防、安保、应急方案(大型演出需额外审批)。
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级入口),选择“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
- 提交材料:上传电子版材料,预审通过后预约现场提交。
- 现场核查:文旅部门核查办公场所及材料真实性。
- 审批发证: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注意事项
- 演出备案:举办演出前需向辖区文旅部门备案(临时演出需提前3日,涉外演出需提前20日)。
- 外资限制:外资演出经纪机构需由中方控股(港澳台资本可设独资公司)。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处违法所得8-10倍罚款,最高10万元。
办理地点
-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
- 各区文旅局:如南山区、宝安区等,根据注册地选择。
咨询方式
- 官网: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电话:0755-88101078(政务服务热线)
建议提前联系辖区文旅部门确认细节,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如演出活动频繁)。
以上是对“深圳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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