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许可证件,其核心内容需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是许可证载明的法定要素和实务细节:
法定载明内容(正本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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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格式:由省级文旅部门统一编号,例“演字第XXXXXX号”(含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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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须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完全一致(如“XX话剧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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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注册地址)
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需具体到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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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及身份证号(部分省份隐去部分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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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如“有限责任公司”“全民所有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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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规范表述为“经营各类文艺表演活动”(不得限定具体剧种,除非特批)。
- 若含涉外演出,需加注“含涉外及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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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核发单位公章:如“XX省文化和旅游厅”或“XX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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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首次核发通常为2年,到期前30日需申请换证。
- 注明起止日期(例: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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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
特殊限制:如“禁止演出内容涉政治敏感题材”“仅限省内巡演”等(如有)。
实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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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附加信息:
部分省份副本会载明“注册资本”“演员人数”“主要剧种”(如京剧、话剧等),但非法定要求。 -
二维码/防伪标识:
近年新版许可证含防伪二维码,扫码可链接至文旅部“全国演出市场信息查询系统”核验真伪。 -
变更与注销: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申请换证;终止经营需交回证件。
与其他证件的区别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证:针对剧院、酒吧等场地,非文艺团体。
- 个体演员备案: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无需此证,但需通过演出经纪机构安排。
提示:具体格式可能因省级文旅部门细化规定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样本或咨询属地文旅局。
以上是对“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内容”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