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如演唱会、商业演出、酒吧驻唱等),可按以下步骤举报:
确认违法事实
- 无许可证:主办方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由文旅部门颁发)。
- 超范围经营:许可证未覆盖演出类型(如涉外演出需额外审批)。
- 临时演出未备案:非固定场所的临时演出未向当地文旅局备案。
收集证据
- 演出信息:海报、宣传单、社交媒体广告(含时间、地点、票价)。
- 经营主体:主办方名称、场地租赁合同、售票平台截图。
- 现场证据:拍照/录像演出场景、售票处、现场广告等。
举报渠道
-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平台
官网:http://jbts.mct.gov.cn
电话:12318(文旅部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 - 地方文旅局
直接联系演出所在地的文化和旅游局(如“XX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提供详细地址和证据。 - 市场监管部门
若涉及无证公司或超范围经营,可向12315或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 - 线上平台举报
若通过抖音、微博、大麦网等平台售票,可同步向平台举报“无证演出”。
注意事项
- 匿名举报:12318和线上平台可匿名,但留联系方式更利于反馈。
- 紧急情况:如演出正在进行,可拨打110(警方可协助取缔)。
-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4条,无证演出可处5-10倍罚款。
示例话术
“您好,我要举报XX公司(地址:XX路XX号)在XX时间举办商业演出,未公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涉嫌违法经营,证据已保存,请查处。”
处理周期通常为5-15个工作日,举报后可通过12318查询进展。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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