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企业的“年检”在现行政策下已整合为年度报告制度(即“年报”),不再单独进行传统意义上的年检,以下是2024年最新政策要点及操作指南:

政策依据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 大连市科技局每年发布的《关于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
年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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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对象
所有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23年新认定企业)。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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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大连市科技局通常每年3-5月开放系统,逾期可能影响资格)。 -
- 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研发人员、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数据;
- 需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税务部门会联合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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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入口
- “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企发展年报”。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责令限期整改;
- 连续两年未报,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如15%所得税优惠)。
注意事项
- 数据一致性
年报数据需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火炬统计年报(如有)保持一致,避免税务风险。 - 重大变化报告
若企业发生更名、搬迁、核心知识产权转让等重大变化,需在3个月内通过系统提交变更申请。 - 抽查复核
大连市科技局每年按不低于5%比例抽查企业,重点核查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真实性等。
操作步骤(简要)
- 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需企业账号);
- 进入“高企发展年报”模块,填写数据并上传附件(如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
- 提交后打印《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大连市科技局(或区科技管理部门)。
咨询渠道
- 大连市科技局高新处:0411-39989856
- 辽宁省高企认定办:024-23983436
- 线下窗口: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1号(市科技局一楼受理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