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依据
- 法规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26条。
- 提交对象:持证机构(含国企、民营、外资等)。
- 截止时间:每年1月31日前(部分省份可能延长至2月,以属地通知为准)。
- 提交方式: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在线填报,或线下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年报核心内容
机构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股权结构(含外资比例,需符合外资准入限制)。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节目产量:全年制作电视剧、网络剧、动画片、纪录片、综艺、短视频等各类节目的数量及时长(单位:小时/集)。
- 合作情况:与播出平台(电视台、网络平台)、境外机构的合作项目。
- 发行情况:节目销售收益、版权交易金额、海外发行收入。
人员资质
- 专职人员:编导、摄像、后期等关键岗位人数及持证情况(需至少3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资质人员)。
- 社保缴纳: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需与专职人员一致)。
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节目制作相关收入(需与审计报告一致)。
- 利润总额:税后净利润。
- 资产总额:年末固定资产净值(如设备、场地等)。
合规声明
- 无违规记录(如被行政处罚、节目被下架等情况需如实说明)。
- 无外资违规入股、无租借许可证等行为。
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数据一致性:财务数据需与审计报告、税务申报一致,避免被驳回。
- 人员挂靠:专职人员需真实在职,避免“挂靠”被抽查(部分省份要求现场核验)。
- 外资限制:外资持股不得超过49%(动画片、纪录片领域除外),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逾期后果: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模板示例(简化版)
**XX公司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年报** 1. **机构信息** 许可证编号:京字第XXX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2. **节目制作情况** - 电视剧:2部(共60集,时长2700分钟) - 网络短剧:5部(共50集,时长1000分钟) - 纪录片:1部(共3集,时长150分钟) 3. **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5,000,000 净利润:¥800,000 4. **专职人员** - 李四(导演,中级职称,社保号:XXXX) - 王五(摄像师,资格证号:XXXX) 5. **合规声明** 本年度无行政处罚,无外资违规入股。 (盖章)XX公司 2024年1月15日
地方差异提示
- 北京/上海:需额外提交《社会效益评价报告》(重点审查主旋律节目占比)。
- 广东/浙江:对网络微短剧制作量大的机构可能要求补充内容审核记录。
- 四川/湖南:需提交《国产纪录片扶持项目》申报情况(如有)。
建议提前1个月登录属地广电局官网查询最新通知,或咨询属地管理部门(如省局传媒处),如需代填或合规审核,可委托本地行业协会或律所协助。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