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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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本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持证单位应在许可证到期前提前60天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办,否则将不能继续合法开展网络出版服务。
以上是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