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从事文化影视产业,无论是制作、发行、放映还是衍生业务,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或资质,以下是按业务环节梳理的必备资质清单,适用于影视公司、制作机构、平台、影院等主体:

✅ 一、影视制作类(内容生产)
| 资质名称 | 发证机关 | 适用范围 | 备注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制作、发行电视剧、网络剧、综艺、动画等 | 不含电影 |
| 《电影制片许可证》 | 国家电影局 | 从事电影制片业务(含合拍片) | 分《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和《电影制片单位许可证》 |
| 《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原名:网络剧片审核备案) | 国家广电总局 | 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等上线备案 | 上线前必须取得“上线备案号” |
✅ 二、影视发行与放映类
| 资质名称 | 发证机关 | 适用范围 | 备注 |
|---|---|---|---|
|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 国家电影局/省级电影局 | 从事电影发行(含院线、分账片) | 进口片需额外配额 |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县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 | 开设影院、影厅、点播影院等 | 需配合消防、卫生等验收 |
| 《院线经营许可证》 | 国家电影局 | 组建或加入院线公司 | 需有10家以上影院、50块以上银幕 |
✅ 三、网络视听平台类
| 资质名称 | 发证机关 | 适用范围 | 备注 |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国家广电总局 | 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含点播、直播) | 暂停发放,新平台多通过“持牌合作”方式合规 |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 省级文旅厅 | 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经营活动(含网络剧、直播、虚拟演出等) | 不含新闻类 |
| ICP经营许可证 | 工信部/通管局 | 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含付费点播、会员制) | 所有盈利性平台必备 |
✅ 四、特殊业务补充资质
| 业务类型 | 所需资质 | 备注 |
|---|---|---|
| 引进境外影视内容 | 《境外影视剧引进许可证》 | 仅限有资质的国有单位申请 |
| 合拍片 |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 | 需中方主控 |
| 影视节展(如电影节) | 《举办中外电影展映活动许可证》 | 涉外展映需审批 |
| 虚拟偶像/数字人直播 | 类型可能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涉及AI生成内容需备案 |
⚠️ 常见误区提醒
| 误区 | 正确做法 |
|---|---|
| “拍短剧不用许可证” | 上线平台(抖音、快手、微信小程序)必须取得上线备案号(即“网标”) |
| “用海外公司拍中国内容” | 在中国境内拍摄、发行、放映,必须由中国持证主体申请许可 |
| “平台代审即可” | 平台只负责初审,最终审核权在广电总局/电影局,不得“先上线后补证” |
✅ 一张图看清必备资质(按公司类型)
| 公司类型 | 必备资质组合 |
|---|---|
| 影视制作公司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电影制片许可证(如拍电影) |
| 网络剧/短剧公司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网络剧片上线备案号 |
| 发行公司 |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
| 影院/院线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院线经营许可证(如组建院线) |
| 网络视频平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合作持牌)+ ICP证 + 文网文 |
📌 建议
- 新设公司:先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门槛最低,适用范围最广。
- 拍摄网络剧/短剧:务必在拍摄前完成“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否则无法上线。
- 合拍或引进片:建议与国有持证单位合作,否则无法过审。
如你有具体业务场景(如“我要拍短剧上线抖音”或“我要开影院”),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资质清单+申请路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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