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中国现行有效版本)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必须同时满足的“八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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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 权属人必须是企业自身(近3年内获得,且与主营产品相关)。 -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共8大领域。 - 科技人员占比 ≥ 10 %
‑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中,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10 %。 - 研发费用占比(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口径)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 5 000 万元:研发费用占比 ≥ 5 %
‑ 5 000 万元–2 亿元:≥ 4 %
‑ > 2 亿元:≥ 3 %
‑ 境内研发费用 ≥ 总研发费用的 60 %。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 60 %
‑ 指属于《领域》范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服务)收入。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打分制)≥ 71 分(满分100)
四大指标:
① 知识产权(≤ 30 分)
②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分)
③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分)
④ 企业成长性(净资产、销售收入增长率,≤ 20 分) - 申请前一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违法记录
认定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 → 2. 网上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3. 提交材料(知识产权、审计报告、研发项目、科技人员、RD/PS表等) → 4. 地方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评审 → 5.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 → 6. 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
常见易失分点
- 知识产权数量不足或权属人与企业不一致;
- 研发费用辅助账不规范,未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加计扣除;
-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归集口径与知识产权、领域不匹配;
- 科技人员社保、个税、学历证明链条不完整;
- 成长性指标为负或净资产增长率计算错误;
- 环评、安评、质检行政处罚未披露。
优惠政策
- 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 %降至15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
- 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研发费用75 %加计扣除(制造业100 %);
- 科技人员股权奖励可分期缴纳个税;
- 政府项目、融资、用地、人才引进、上市加分等配套支持。
后续管理
- 每年5月底前在“高企工作网”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 3年到期后需重新认定;
- 税务机关后续抽查比例高,一经取消,需补缴已享受优惠税款+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