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据中国现行政策,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在申请ICP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外资占股比例不得超过49%,这意味着:

- 企业必须由中国资本控股(即中方股东占股≥51%);
- 外资可以是境外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但其合计持股比例不能超过49%;
- 这一限制适用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即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服务的业务,如电商平台、在线支付、会员收费等)。
背景依据:
该限制主要依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ICP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在负面清单中明确列为限制类,外资比例不得超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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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建议:
如果你是外资背景的企业,想在中国开展ICP业务,通常有以下几种路径:
-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确保中方控股≥51%;
- 通过VIE结构(协议控制)规避股权限制(但存在政策风险);
- 与中方合作,由中方主体申请ICP证,外资通过技术服务、品牌授权等方式参与运营(需合规设计,避免“变相外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