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在中国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俗称“文网文”)受到严格限制,原则上不允许外资直接申请或控股公司申请,以下是关键政策要点:

✅ 政策依据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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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含网络游戏)”属于禁止外资进入领域。
❌ 外资不能直接申请文网文
- 外资企业(包括WFOE,即外商独资公司)不能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中外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也不能申请,即使中方控股也不行。
- VIE架构(协议控制)也被监管部门明确不承认用于规避外资限制。
✅ 唯一可行路径:内资公司独立申请
如果外资背景企业希望开展网络文化业务(如直播、音乐、动漫、演出剧、虚拟商品交易等),必须:
- 设立纯内资公司(中国自然人或内资公司100%控股);
- 由该内资公司独立申请文网文;
- 外资不得通过协议、代持、VIE等方式实际控制该内资公司;
- 监管部门会穿透审查股东背景,包括最终受益人(UBO)。
⚠️ 风险提示
- 代持、壳公司、VIE结构一旦被查出,许可证会被撤销,并可能列入黑名单;
- 2021年后监管趋严,文旅部、网信办、广电总局联合审查,穿透到最终自然人股东;
- 历史遗留的外资背景文网文也在逐步清理中。
✅ 总结一句话:
以上是对“外资可以办理文网文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外资不能办理文网文,必须由内资公司独立申请,且不得有外资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