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这个词听起来像“电信+增值”,但它不是简单的“电信公司卖更多服务”,而是中国《电信条例》里一个法定分类,直接决定:

- 哪些业务必须拿工信部/通管局的牌照;
- 拿哪类牌照;
- 外资能不能投、股权比例上限是多少;
- 数据、资费、互联互通上受哪些额外监管。
一句话:它是一张“市场准入门票”,先定性你的业务“姓什么”,再谈怎么管、怎么罚、怎么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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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义(《电信条例》第8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9版)
“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除基础电信业务以外的电信与信息服务。”
关键词:公共网络基础设施(Internet、移动网、固网)+额外增值功能。
如果你做纯局域网、离线软件、单机游戏,原则上不踩线;一旦业务数据包必须跑在公网,且你对原始比特流做了存储、处理、加工、转售、分发,就大概率落入“增值”范畴。
两张“大类门票”
| 类别 | 官方简称 | 典型业务 | 牌照简称 | 外资上限 | 审批机关 |
|---|---|---|---|---|---|
| 第一类 | B1 | 跨区域的“批发流量”或“基础设施即服务”:IDC、ISP、CDN、VPN、国内多方通信等 | 《跨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50%(CEPA除外) | 工信部 |
| 第二类 | B2 | 面向终端用户的“应用层”服务:ICP(信息发布/在线交易)、SP(短信/彩信)、呼叫中心、存储转发、即时通信、信息搜索、算法推荐等 | 《省际/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50%(部分业务禁止) | 省内通信管理局 |
记忆口诀:
“B1玩管道,B2玩内容;B1全国批流量,B2本地做应用。”
一张“小类门票”决定估值
同样叫“互联网信息服务”,目录里拆出十几项小类,每小类对应:
- 是否要做工信部前置审批(新闻、出版、教育、医疗、文化、视听…);
- 是否完全禁止外资(ICP含用户发帖、电商交易、即时通信);
- 是否可以VIE(外资协议控制境内持牌主体);
- 是否需要额外评测(算法备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资本市场最敏感的三张“小门票”:
- B25 信息服务业务(ICP)——任何含“用户可公开发布内容”的App/网站都绕不开;
- B21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电商平台、SaaS多租户、云市场;
- B14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云主机、机柜出租、GPU算力租赁,直接决定“重资产”估值模型。
违规成本 = 行政+刑事+估值折价
- 行政:工信部/通管局可“一刀切”拔线、下架、关服务器,罚没收入1~3倍;
- 刑事:非法经营罪(225条),无照经营额≥100万元或违法所得≥5万元即可立案;
- 估值:美元基金尽调时,若发现VIE结构拿不到“ICP证”或“外资超50%”,直接打折或放弃;Pre-IPO时若补证成本>5%收入,券商会要求计提预计负债。
快速自测:我的业务要不要办证?
- 数据包是否必须走公网?
- 是否向用户收费(含广告、会员、佣金、虚拟币)?
- 是否对原始数据做了存储、编辑、算法推荐、转售?
- 是否提供云主机/带宽/节点缓存给他人?
任一“是”→先默认需要,再对照《分类目录》小类找对应代码,最后看外资结构。
一句话结论
增值电信业务不是一个“技术概念”,而是一个“监管定性工具”——
它先把市场切成“基础”和“增值”,再把“增值”切成几十个小格子;
每个格子对应一张牌照、一条外资红线、一套数据合规义务;
先定格子,再谈商业模式,最后才到技术实现——这就是专业视角下的“增值电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