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1:变更经营者后,原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要注销吗?
答:必须注销!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经营者变更=原主体灭失,需先办结清税注销,新经营者重新办设立登记。
⚠️ 注意:不是“变更登记”,是“注销+新办”!

✅ 问题2:原个体户有“留抵税额”,能转给新经营者吗?
答:不能!
留抵税额属于原纳税人,注销时要么退(符合退税条件),要么放弃,新经营者重新从零开始计算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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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3:原个体户有“欠税”,能直接变更吗?
答:想都别想!
税务注销环节会严查欠税、滞纳金、罚款,必须结清才能拿到《清税证明》,否则注销被驳回,变更流程卡死。
✅ 问题4:原个体户是“核定征收”,新经营者能沿用吗?
答:重新核定!
核定征收的指标(如行业、经营规模、地段)与经营者本人强相关,新经营者需重新提交资料,税局重新评估,可能从核定变查账。
✅ 问题5:原个体户有“发票额度”,能直接转给新经营者吗?
答:发票额度清零!
包括金税盘、Ukey、剩余空白发票,全部缴销,新经营者需重新办理票种核定、领用手续,初始额度通常从最低档(如万元版)重新起步。
✅ 问题6:原个体户有“税收优惠”(如小规模纳税人季度30万免税),新经营者能继承吗?
答:身份重新计算!
新经营者需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优惠从当季度重新累计,若原个体户已享受满额,新经营者当季剩余月份可继续享受,但次年需重新认定。
✅ 问题7:变更过程中,如何规避“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
答:3个关键动作
- 账务清零:存货、固定资产、应收应付需有合理作价凭证(如评估报告、协议价),避免低价转让被核定销售额补税。
- 流水一致:银行对公账户流水与申报收入比对,差异大易触发风控。
- 合同重签:原个体户的未履行合同(如长期租赁合同、供货协议)需终止+新签,避免新经营者收入被追溯到旧主体。
📌 附:变更流程图(简化版)
- 清税注销(增值税、个税、附加税等)
- 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 新经营者重新注册个体户
- 重新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发票申领
最后提醒:若原个体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口退税、社保户、公积金账户,注销流程更复杂,建议提前3-6个月规划!
以上是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7大涉税常见问题解答!”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