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准备
确定旅行社类型和名称
- 旅行社类型:常见的有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等,初期一般先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 名称:旅行社名称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民族习俗等内容,且不能与已注册的旅行社重名。
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旅行社运营的基本准则,需明确公司的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准备资金
-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 还需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质量保证金用于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在旅行社出现特定情形时可用于赔偿旅游者。
办公场所和设施
- 办公场所: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该场所应是拥有产权或者租赁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 设施设备:具备与旅游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如电脑、电话、传真机等,以满足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
人员配备
- 导游:有必要的导游人员,至少拥有3名以上取得导游证的导游。
- 管理人员:具备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如具有旅行社从业经验的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申请设立
网上申报
- 登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定的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企业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
-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旅行社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营业场所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办公场所证明、导游人员资质证明等。
实地核查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工作人员到旅行社的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查,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的真实性、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人员资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审批决定
- 经审核和实地核查合格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作出批准设立的决定,并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实地核查不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后重新申请。
后续手续
工商登记
- 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持该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 办理营业执照时,需提交《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银行开户和质量保证金存入
- 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用于旅行社的日常资金往来。
- 按照规定将20万元质量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并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税务登记
- 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 根据旅行社的经营情况,确定纳税种类和纳税方式,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 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以保障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
- 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用。
加入行业协会
- 可以选择加入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以便获取行业信息、参与行业交流与合作,提升旅行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运营管理
业务开展
- 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如组织国内旅游团队、接待入境旅游团等。
- 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包括酒店、景区、交通等,以确保旅游产品的质量和供应。
人员培训
- 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包括导游服务技能、旅游产品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质量管理
- 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产品设计、行程安排、导游服务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及时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市场推广
-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市场推广,如网络营销、参加旅游展会、与媒体合作等,提高旅行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客源。

